各单位、相关部门:
现将《西安翻译学院二级单位教学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(试行)》予以印发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西安翻译学院
2019 年 12 月 17 日
西安翻译学院二级单位教学工作考核
评价实施办法(试行)
为了进一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完善校、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,明确各教学单位在教学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,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在教学管理中的主体作用,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,推动学校特色发展、内涵发展,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“十三五”年度分解任务,结合《西安翻译学院二级学院管理办法》(西译院发〔2016〕54 号)、《西安翻译学院教学两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西译院发〔2017〕62 号)、《西安翻译学院教职工奖惩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西译院发〔2017〕76 号)精神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基本原则
(一)自我评价与学校评审相结合。各教学单位根据此评价办法实行自我评价,学校在各单位评价的基础上,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。
(二)激励机制与促进机制相结合。目标考核评价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激发教学单位工作动力,促进各项成果的培育与建设。
(三)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。注重日常管理评价的常态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。在此基础上,对年度评价进行公开化、公平化,突出年度工作亮点成绩。
(四)综合评估与成果产出相结合。学校考核指标体系的设定、教学单位工作目标的设定应与教育部本科审核评估指标结合起来,重视内涵建设、特色发展,注重教学成果的考核。
(五)单位成果总量和人员平均考察相结合。学校在考核评价各个教学单位的各项成果总量的同时,要平均到每个教师的教育、教学、改革等项目的完成,以及学生学习投入和效果产出情况,以此激励广大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二、考评主要内容对各教学单位在人才培养方案执行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学运行与管理、教学改革与研究、素质拓展、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进行全员、全程、全方位考核评价。考核指标体系及内涵根据各教学单位是否有学生实体分为两类,有学生实体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评价表(见附件 1),无学生实体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评价表(见附件 2)。
三、考核领导小组
组 长:韩江水 李虎成
副组长:齐玉水
成 员:各教学单位院(部)长、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学工作考核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教务处,办公室负责人秦晓梅。
四、考核办法及步骤
(一)教学单位自评。各教学单位每年度末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我量化评价和总结,按照评价指标检查部门自身工作,总结每年度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,并向教学工作考核评价办公室提交自我评价分值表和自我评价报告。表格填写和自评报告必须真实可靠,有相应档案支撑,凡有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处实行一票否决。
(二)学校考评专家组评价。在各教学单位自评基础上,教学工作考核工作组深入到各单位,通过听取汇报、深入访谈、调阅档案、抽查相关支撑材料等方式进行实地考察,并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量化打分,做出初步评价结果。
( 三 )校务会审定。教学工作考核办公室将考评结果上报校务会审定,并向各教学单位通报。
五、考核等级
学校对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前两名的教学单位认定为优秀,并进行奖励。
(一)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该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为不合格:
1.一流专业年度检查不合格;
2.在各类教学工作专项检查(如毕业论文、作业布置及批改、导师制、教研活动、实践教学活动等)中,有三项及以上专项项目不合格教师人数占比较高(15%以上);
3.发生较大责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件;
4.造成学校声誉或经济的较大损失;
5.发生两次及以上重大教学事故;
6.经学校认定的其他责任事项。
(二)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该单位教学工作考核评优资格:
1.发生一次重大教学事故;
2.在各类教学工作专项检查(如:毕业论文、作业布置及批改、导师制、教研活动、实践教学活动等)中,有两项专项项目不合格教师人数占比较高(15%以上)。
六、考核结果运用
(一)考评的最终结果是评价教学单位年度集体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,考评总分排列在最后的教学单位,校务会指定校领导与上述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,单位负责人不能参与当年度评优工作。
(二)按照《西安翻译学院奖励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,对教学工作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教学单位(2 个),各奖励 5000元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七、本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具体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